各集体会员单位及学会会员:
为充分调动信息资料工作者深度挖掘节目资源的积极性、提高节目资料利用率,经信息资料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,2011年举办第二届节目资料制作奖评析活动。望会员单位积极参评。
一、参评要求
1、参评作品必须是资料部门参与创作,并被列入节目主创人员名单。
2、参评作品资料使用率必须占整个节目的70%(含)以上,且节目时长5分钟至45分钟。
3、参评作品必须是近2年已播出节目,或近2年在特定的社会活动中播放过,得到专家好评,并产生一定社会影响。
4、每部参评作品须交纳参评费300元(按“三、邮寄地址”交费)。
5、每个会员单位一次可推荐2部作品。
二、参评资格
1、按时交纳学会年费的团体会员单位有资格参加。
2、未按时交纳学会年费的团体会员单位不得参加。
三、注意事项
1、参评者须交节目光盘一式2份。
2、参评者填写申报表一式9份。申报表附后,复印有效。
3、按通知要求邮寄,报送的节目及相关材料一律不退。
四、邮寄(汇款)地址:
邮编:100045
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真武庙2条9号1106室 中央电视台音像资料馆
收信人: 高 峰
五、文字稿的电子版发至:gaofeng@zwhzjy.com
六、截稿日期:2011年6月30日。
七、咨询电话:
(010)88244049 高 峰
(010)86090486 王 亚
(010)67235647(晚)李清华
下载:节目制作奖申报表
中国广播电视协会信息资料委员会
2010年11月10日
责编:曹征